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的四个条件 天津人才引进新政

人才引进落户的四个条件主要包括:

学历型人才:普通高校毕业生(全日制本科生),一般不超过40周岁;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;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。

资格型人才: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,拥有国内外精算师、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、金融风险管理师(FRM)、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、资产评估师、律师、公证员资格,以及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的人员。

技能型人才:高等职业院校毕业、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,符合一定条件的不超过30周岁;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,不超过35周岁;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40周岁;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50周岁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(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院校)、在津工作满1年,符合一定条件的不超过35周岁;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40周岁;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50周岁。

创业型人才: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,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,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。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(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,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、总经理、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)。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,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。

另外,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航空航天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精细化工、高新技术服务、现代金融、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,由企业确定,报区人才办核准后,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下列情形人员均不能办理引进人才落户:

在津无就业单位的;

在国内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年龄超过45周岁的;

在国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年龄超过50周岁的;

在津就业超过1年但不符合其他申办落户条件的;

申请人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。
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,建议您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,以便于更好的为您解答。

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的四个条件 扩展

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有四个条件:

一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,二是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,三是工作或在天津市法定经营范围内依法纳税超过1年,四是在国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国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。只有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之一才能申请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。

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的四个条件 扩展

天津市对人才引进落户有四个条件,包括:

1.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政策要求;

2.具备高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,在行业内拥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;

3.在天津市拥有稳定的就业或创业计划,并可以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;

4.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个人品质,无不良记录,能够遵纪守法,自觉承担社会责任。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可以通过天津市的人才引进政策来实现落户。

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的四个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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